冒名顶替50万股票被抛售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王凌
股市动荡,舟山市定海区资深股民夏女士价值50万元的股票却被人冒名抛售,46万元股金被人盗走。(本报5月1日曾作报道)。日前,这一舟山首起股票被盗卖案有了阶段性结果,一审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2年。 2007年下半年开始股市一路下探,在岱山某银行工作的李某炒股大亏。焦虑中李某突然想起一幕:2007年7月的一天,李某上网登录自己的证券账户,按老习惯输入账号及密码后,谁知页面上显示的不是自己的账户,而是夏某的账户。李某意识到这个夏某和自己一样也未更改过原始密码。 李某查询到了夏某的股票资金,之后,以300元的价格到假证贩子处制作了假身份证和假证券交易账户卡。并将夏某的证券第三方托管银行由原来的建行变更为工行。 2008年4月24日,李某将夏某账户中的股票全部抛售后将资金转移到以夏某名义开设的工行第三方托管账户中,分3次取走46万元。除一部分用于还债外其余的又被李某投入股市。对于判决结果,李某不服,已经提起上诉。 |